产品特性:泡沫灭火剂 | 是否进口:否 | 产地:河南新乡 |
品牌:豫新消 | 型号:S-3/6/100-AB-XF | 类型: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|
3C证书编号:Z2021081805000166 | 规格:3%、6% |
产品介绍:
本品在灭火过程中,当“水系灭火剂”在燃烧物表面流散的同时析出液体冷却其表面,并在燃烧物表面上形成一层水膜与泡沫层共同封闭燃烧物表面,隔绝空气,形成隔热屏障,吸收热量后的液体汽化并稀释燃烧物表面上空气的含氧量,对燃烧物体产生窒息作用,阻止了燃烧的继续;同时,该灭火剂与燃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,形成聚合物质,该聚合物质能有效地抑制或降低燃烧自由基的产生,破坏燃烧链,阻止燃烧。由于该水系灭火剂具有物理与化学灭火的双重作用,即冷却与覆盖,同时也具有破坏燃烧链的作用。水系灭火剂具有灭火性能高,抗复燃性强、性能稳定、耐储存、耐腐蚀、凝固点低,并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和渗透性。
应用范围:
本产品可用于扑灭A类固体物质火灾。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,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。如木材、干草、煤炭、棉、毛、麻、纸张、塑料(燃烧后有灰烬)等火灾;
本产品可用于扑灭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原油,甲醇、乙醇、橡胶工业用溶剂油、丙酮等醇类、沥青、石蜡等火灾,适用于扑灭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和油库、油槽和钻井平台等火灾;
本产品可用于扑灭E类电气初级火灾和F类食用油初级火灾,适用于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的充装。
产品特点:
1、可迅速扑灭普通的固体材料火(A类)、可燃液体火(B类)、气体和蒸气火(C类)、带电物质火(E类)、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(F类),灭火速度快、抗复燃性强,灭火时具有消除浓烟和迅速降温功能,阻燃隔热达3000℃以上。
2、针对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汽油与乙醇混合油等液体火灾有极好的灭火效果。
3、灭火后,灭火剂的残留物将会***降解蒸发,对土壤和水***无害、***,对人体的呼吸道、眼睛、皮肤无刺激性。
4、本品稳定性好、无腐蚀性,可长期封闭储存,且不受冻结、融化影响。
5、本品能在各种灭火器、消防车、固定或移动式灭火系统中与淡水按3:97、6:94比例混合。
包装、运输及贮存要求:
a.产品包装为25Kg、50Kg、200Kg塑桶,1000 Kg吨桶;
b.产品在运输、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类型的泡沫灭火剂;
c.产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的库房内,防止曝晒,贮存的环境温度为-5℃~45℃。
混合比:S-3/-AB-XF 与水的混合比3:97 S-6-AB-XF 与水的混合比6:94
S-100-AB-XF ***的混合液
产品有效期:二年
服务热线:150-9006-9359(王经理)